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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民間團體即時上工計畫
發布單位

特定對象及學員輔導科

發布日期

110-06-30

更新日期

113-01-18

檢核日期

111-06-10

點閱人氣

648


輔導民間團體即時上工計畫


 一、計畫目的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國內就業市場之影響,協助勞工參與政府機關(構)提供符合公共利益之計時工作,並核給工作津貼,以維持勞動意願,穩定經濟生活,特訂定本計畫。

二、進用人員申請資格
  (一)年滿十五歲國民。
  (二)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地區工作       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三)前款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包括因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致婚姻關係消滅後,依法准予繼續居留者。

三、用人單位申請資格:指向分署提出工作機會,經審核通過之下列民間團體
  (一)依人民團體法立案之社會團體、職業團體,或依財團法人法設立之財團法人。
  (二)依法設立之合作社、儲蓄互助社、農會、漁會或工會。               

四、補助內容
    每人每小時比照本部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給,每月最高核給八十小時,每人最長以二百四十小時為限。跨月上工者,首末月合計不得超過八十小時。另視工作內容,加發每小時25元,每月最高2000元防疫工作津貼。

五、申請方式
    (一)用人單位
    檢附輔導民間團體工作機會申請表,並備文向本分署申請。
    (二)進用人員
    由各地方政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民眾申請登記,推介符合資格民眾至民間團體從事計時工作。
六、登記方式
    (一)線上登記網址:(需先註冊台灣就業通會員帳號)
     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jobwanted/member/PJBTWN_apply.aspx
    (二)電話預約本人攜帶身份證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各公   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登記。
 
七、本案相關計畫及申請表件,可上本分署網站「勞工紓困專區」或「下載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