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甄試通知單
| 職類 | 115年度(宜蘭)造園景觀庭園綠化與維護班第1期 | 准考證末3碼 | |
| 甄試日期 | 115年4月15日(三)下午13:30(請提前30分鐘辦理報到) |
| 甄試地點 | 本分署宜蘭職業訓練場_敬業樓電腦教室 宜蘭縣員山鄉員山路3段500巷1號(電話:03-9231295) |
| 預訓人數 | 20名 |
| 報到應繳交文件 及注意事項 | - 【報名參訓切結書】於筆試前未繳交者,視同條件不符,將無法參加甄試。
- 本分署得視到考人數機動調整甄試場地。
- 不提供考生住宿。
- 甄試當日請考生:*出示【甄試通知單】。*應評估個人健康狀況自主配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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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錄取報到後 須配合宣導事項 | - 受訓學員權利義務依本分署與學員簽訂之受訓期間職業訓練契約書規範辦理。
- 受訓學員須同意受訓期間以臉部資料作為學員差勤管理打上、下課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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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甄試作業分筆試及口試二階段,分數各占百分之五十;總成績(即筆試加口試成績總平均)未達六十分者不予錄取。
- 具有就業保險法所列之非自願離職者及就業服務法所列特定對象身分之甄試者,總成績以筆試加口試成績加權百分之三計算,加分之相關身分資格佐證資料請於甄試當日提出,逾時或未依規定提出者,視同放棄加分資格。
- 總成績達六十分以上者如超過預訓人數,依成績排序前20名為甄試正取生。如總成績同分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訓;總成績及筆試成績皆同分者,以口試評量項目配分最高之得分數較高者優先錄訓;未參加筆試及口試者,不予錄訓。
- 甄試當日請備妥下列文件:
- 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影本 (依招生簡章班級條件需求提供,若無學歷限制,則免)。
- 屆退官兵者請攜帶送訓證明影本。
- 具特定對象身分者,請備相關文件正本,如:
-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應備:(一)國民身分證(二)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之推介單。
- 長期失業者應備:(一)勞工保險加退保明細表(二)本課程招生起日前30日至參訓起始日期間已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紀錄證明文件。
- 其他身分應備文件請參閱本分署自辦職前招生簡章P24~25,簡章亦可於本分署下載-首頁/訊息中心/招生訊息/自辦職前訓練招生簡章)。
- 如另備有「近半年『有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之求職紀錄證明者』或『曾有勞保加保紀錄者 (依勞保明細表為依據)』」文件,口試酌予加分【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已加分,免附上列文件】。
- 筆試試題範圍:造園景觀綠化與維護相關知識和計算。本次筆試「不適用」電子計算器。
- 甄試注意事項:
- 請攜帶原子筆、修正帶作答。筆試時請關閉行動電話或其他通訊電子器材等。違反規定者(例:筆試進行中行動電話發出聲響或影響試場秩序之情事),筆試成績扣20分。
- 開考15分鐘後,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 答案卷要寫上班級、姓名與准考證號末三碼。交卷時答案卷與題目卷必須同時交回。
- 筆試評分後,公佈參加口試者名單(預訓人數之二倍人數為原則),並於當日辦理口試。
- 考生如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參加甄試:
依本部「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第12、14點規定,青年參加產業新尖兵訓練課程,於結訓後180日內,不得參加職前訓練;若參訓時數未達產業新尖兵訓練課程時數3分之2,1年內亦不得參加職前訓練。如有上述情形,不得參加甄試。 - 錄取名單:原則訂於115年4月22日17:00後,於本分署官網公告,請自行上網查詢。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訊息中心/招生訊息) - 本班次開、結訓日期及住宿規定:
- 訓練期間為115年4月27日~115年10月16日。
- 按學員宿舍管理作業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住宿,住宿期間以受訓期間為限,其分配順序如下:
- 設籍於受訓地點(宜蘭縣)以外之縣市或宜蘭縣頭城鎮及宜蘭縣蘇澳鎮者得於報到當日申請住宿(惟需視當時宿舍之住宿情況,相關情形可先電詢職業訓練場)。
- 有事實足資證明具住宿特殊需求之學員得於報到當日提出申請(當日無法入住),後續經審核通過者。
- 交通資訊:
- 自行前往:
- 搭乘首都客運:1571號 or 1572號於宜蘭轉運站下車,時刻表請洽首都客運網頁。
- 搭乘葛嗎蘭客運:1915號 or 1916號於宜蘭轉運站下車,時刻表請洽葛嗎蘭客運網頁。
- 搭乘火車:於宜蘭站下車並從後車站(林森路)出站,即可看見宜蘭轉運站。
- 宜蘭火車站對面有摩托車或汽車租車或搭乘計程車。
- 自行開車:經國道5號高速公路下至宜蘭交流道,行駛台七號公路,往梨山、太平山方向行駛,過粗坑至台七號103.7公里處即到達本分署宜蘭職業訓練場。
- 大眾交通工具-客運:由宜蘭轉運站搭乘國光客運1743號(宜蘭-松羅)、1751號(宜蘭-梨山)之班車至宜蘭職訓場(自強國小)站即可到達本分署宜蘭職業訓練場(時刻表請洽國光客運網頁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