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甄試通知】113年度(泰山)「水電班 第1期」甄試通知單
發布單位

泰山訓練場

發布日期

113-04-18

更新日期

113-04-18

點閱人氣

223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甄試通知單

 

職       類:113年度(泰山)水電班第1期

甄試日期:113年05月03日上午9:30(請提前30分鐘進入試場)

甄試地點:行政大樓一樓1104教室

             新北市泰山區貴子里致遠新村55-1號(電話:02-89956399#2526)詹小姐

錄取名額:甄試正取24名

 

錄取報到後須配合事項宣導:

1. 受訓學員權利義務依本分署與學員簽訂之受訓期間職業訓練契約書規範辦理。

2. 受訓學員須同意受訓期間以臉部資料作為學員差勤管理打上、下課卡用。

 

符合甄試資格對象:

本班為職前訓練課程,自報名日起,若您確實無工作、無勞保、公保或軍保在保中,且非停(歇)業公司商號負責人(含未解除或終止董事或監察人等委任關係者)、自營作業者或日間部在學學生且符合此班其他受訓資格者,歡迎您來參加甄試;但若您資格不符,則請勿到場參加考試;若存僥倖心態者,日後勞保勾稽查獲,則一律以退訓處理,切勿因小而失大,謝謝。

 

考生如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參加甄試:

1.若有肺炎或出現發燒(耳溫≥38℃或額溫≥37.5℃)、呼吸道症狀,惟需提前來電告知,甄試當日場區將另闢考場。

2.依本部「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第12、14點規定,青年參加產業新尖兵訓練課程,於結訓後180日內,不得參加職前訓練;若參訓時數未達產業新尖兵訓練課程時數3分之2,1年內亦不得參加職前訓練。如有上述情形,不得參加甄試。

 

甄試報到應繳交文件:

1.【報名參訓切結書】於甄試當日筆試前未繳交者,視同條件不符,將無法參加甄試。

2.本分署得視到考人數機動調整甄試場地。

3.不提供考生住宿。

4.筆試試題範圍:基本電學、計算機概論、電工機械、電機相關法規。

*試卷參考範例路徑如下:

http://tkyhkm.wda.gov.tw/業務專區/職業訓練/自辦訓練專區/甄選試題專區。

 

注意事項:

1.具有就業保險法所列之非自願離職者及就業服務法所列特定對象身分之甄試者,總成績以筆試加口試成績加權百分之三計算,加分之相關身分資格佐證資料最遲於甄試當日提出,逾時或未依規定提出者,視同放棄加分資格。

2.依甄試總成績(含筆試、口試)排序前24名者列為甄試正取生。

3.筆試評分後,公佈參加口試者名單,並於當日辦理口試。

4.筆試及口試成績總平均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交通資訊:

因應明志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明志科大)車輛進出規定,凡欲進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泰山職業訓練場之車輛,須依該校規定繳交停車費-機車提供換證免費進出,汽車30元/小時(請自行評估到場交通方式)。汽車離場前請先至明志科大體育館1樓或創新大樓B1電梯間所設自動繳費機繳費,並於繳費後15分鐘緩衝時間內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