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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07-07-06
  •  檢核日期:113-04-12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架構圖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

  為建構民間團體與政府部門間促進就業之合作夥伴關係,透過促進地方發展,提升社會福祉之計畫,創造失業者在地就業機會。

服務對象

  1. 民間團體:
    依人民團體法立案之社會團體、職業團體,及依民法設立之財團法人。
    依合作社法、儲蓄互助法及工會法設立之合作社、儲蓄互助社及工會。
  2. 各部會、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及其所屬機構。

計畫類型

  1. 經濟型計畫:
    民間團體所提具有產業發展前景,而能提供或促進失業者就業之計畫。
  2. 社會型計畫:
    各部會、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民間團體所提為增進社會公益,且具有就業促進效益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