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訂「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並自112年8月15日起(以篩檢陽性日為準)實施
發布單位

綜合規劃科

發布日期

112-08-11

更新日期

113-01-16

檢核日期

113-04-12

點閱人氣

36


因應疫情趨緩,各項防治措施陸續鬆綁,疾管署經諮詢專家,原「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指引」修訂為「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並自112年8月15日起(以篩檢陽性日為準)實施,相關內容修正重點如下:

(一)輕症及無症狀檢驗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天調整為5天,期間如快篩陰性可提早解除。

(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停止適用,調整「適用對象」之文字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