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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訓公告】113年度(泰山) 電腦數值控制機械(CNC)班第2期第2次錄訓名單公告暨新生報到通知單
發布單位

泰山訓練場

發布日期

113-11-14

檢核日期

113-11-18

點閱人氣

299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報到通知單

 

職    類:113年度(泰山) 電腦數值控制機械(CNC)第2期

 

報到時間:113年11月26日(二)上午9時(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者,視同棄權)。

 

訓練日期:113/11/26-114/5/22(上課時數共計920小時)

 

報到地點:本分署泰山職業訓練場 行政大樓1樓 1104教室

     新北市泰山區貴子里致遠新村55-1號(明志科大校區內)

 

連絡電話:02-8995-6399#2528 陳小姐

 

報到當日請錄取生出示【報到通知單】

 

應評估個人自我健康狀況,自主佩戴口罩(自備)進入考區。

 

若您來場當日無法出示【報到通知單】,即無法進入明志科大校區(亦無法進入本場區),敬請見諒。

 

●若您欲放棄受訓資格,請來電(02)8995-6399#2528 陳小姐告知,謝謝。

 

年滿15歲以上失業或待業者,目前加保職業工會、農會、漁會或屬裁減續保、職災續保身分者,惟確實無工作【如參訓期間仍加保職業工會(漁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分署得將參訓逾3個月之訓中加保情形提供予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報到應繳交文件:

 

1. 報到通知單。

2. 受訓學員個人基本資料卡(mail必填,供學員差勤管理作業系統使用)。

3. 職業訓練契約書(一式兩份)(受訓學員權利義務依本分署與學員簽訂之受訓期間職業訓練契約書規範辦理)。

4. 失待業身分確認切結書(如非屬切結書所列之失待業身分者,請勿報到上課,日後經勞保勾稽查獲,一律撤銷參訓資格)。

5. 自辦職前訓練學員使用人臉辨識技術同意書(受訓學員須同意受訓期間以臉部資料作為學員差勤管理打上、下課卡用)。

6. 2吋相片2張(1張黏貼於學員基本資料卡相片處,另1張背面書寫期別、班別及姓名,以製作學員識別證)。

7. 若報到當日無法出席者,報到繳交之相關表件,應於報到日前先行送至場區。

 

注意事項:

一、具非自願性離職身份之學員,報到日務必攜帶由就業服務單位開立的職業訓練推介單(正本)、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與收據(正本)等表件方受理報到,且於受訓期間內不得於其他單位參加勞保。

 

二、長期失業者需至公立就業服服務機構,辦理取得求職登記證,如開訓日前未完成上述程序且經錄訓者,導致參訓時無法請領職訓生活津貼時,自行負責。

 

三、就業服務法所列之特定對象身分者,請備相關文件正本(應備文件請參閱本分署自辦職前招生簡章P21或上本分署首頁/佈告欄/招生訊息/自辦職前訓練招生簡章)。

 

四、報到後隨即上課,訓練期間膳食自理。

 

五、住宿申請:

1.設籍於受訓地點(臺北市及新北市視同一區域)以外之縣市者得於報到當日申請住宿(惟需視當時宿舍之住宿情況,相關情形可先電詢職業訓練場)。

2.有事實足資證明具住宿特殊需求之學員得於報到當日提出申請(當日無法入住),後續經審核通過者。

3.住宿學員需簽立住宿學員管理約定書,並請自備寢具及相關備品,並繳交住宿保證金1,000元(請保留收據,結訓時經檢查宿舍設備無損壞且完成清理,本分署將無息全額退還)。

 

六、停車位申請:受限於場地因素,汽車通行證每班上限2張(由各班自行協調,以持有身障手冊者優先且申請住宿者不提供),超出人數則以抽籤決定。

 

七、交通資訊:因應明志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明志科大)車輛進出規定,凡欲進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泰山職業訓練場之車輛,須依該校規定繳交停車費-機車提供換證免費進出,汽車30元/小時(請自行評估到場交通方式)。汽車離場前請先至明志科大體育館1樓或創新大樓B1電梯間所設自動繳費機繳費,並於繳費後15分鐘緩衝時間內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