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小組
102-07-03
113-06-12
11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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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業已完成資遣通報(線上或紙本)即有效成立;倘需要進行通報內容之資料變更或撤銷,皆需以書面方式,以備函或列印已通報之名冊,並於修正後之已通報名冊(1式3份)加蓋公司大小章,以掛號信件寄送(1份縣市勞工局、1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1份公司留存)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