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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分署虛實整合、公私協力 促二度就業婦女返職場
發布單位

綜合規劃科

發布日期

112-11-27

更新日期

113-01-16

檢核日期

11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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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為協助婦女朋友及早規劃重返職場,北分署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透過獎勵措施,提升婦女就業意願並協助克服障礙,同時鼓勵雇主營造友善職場環境,解決缺工問題。轄區花蓮就業中心結合在地社區協會主動發掘地方有就業需求的女性,並連結企業開發職缺,同時整合線上視訊、實體服務,提供一對一諮詢、媒合適性的工作,幫助已離開職場一段時間的婦女,能迅速回到職場。

       北分署指出,花蓮地域狹長,許多女性傾向在地就業、兼職,以兼顧家庭照顧,為掌握再就業婦女需求,北分署花蓮就業中心深入秀林、壽豐等鄉鎮,結合在地社區協會,初步了解就業婦女對工時彈性、工作內容、薪資、福利、交通距離的期待,再進一步視需求安排遠距網路視訊或實體面對面諮詢,協助評估自身就業條件,根據她們的就業條件和職能同步開發職缺進行職缺。

       花蓮就業中心針對再就業婦女的需求,開發了觀光、餐飲、照服、零售等產業多元職缺,同時考量社區婦女兼顧家庭照顧的需求,鼓勵廠商提供彈性的全職或兼職工作安排。為了幫助這些婦女更快適應工作環境,就業中心還提供職場適應諮詢、協助調整工作流程,及職場技能培訓等服務。

       透過與社區發展協會及廠商公私協力,北分署花蓮就業中心自9月推動此服務以來,已成功協助近30位二度就業婦女返回職場。居住在花蓮秀林鄉的娟惠姐就是其中之一,她為照顧家庭離開職場10年,卻因經濟狀急亟重返職場,就業服務員考量交通距離及家庭照顧等因素,運用「婦女再就業」計畫成功媒合她到花蓮七星柴魚博館擔任門巿銷售員,娟惠姐9月上工迄今已穩定就業近3個月,也能領取3萬元再就業獎勵金。

       「婦女再就業計畫」針對退出勞動市場180日以上婦女,規劃有「再就業獎勵」及「自主訓練獎勵」,經公立就業機構推介全時工作就業滿90日,即可領取3萬元「再就業」獎勵金,部分工時折半;「自主訓練獎勵」鼓勵婦女規劃自主訓練以精進原有職能,最發給獎勵金3萬元。在企業端,鼓勵雇主規劃可調整工時的新職位並聘用符合資格的婦女,每聘用一位可獲得最高3.6萬元的「工時調整獎勵」。欲進一步了解「婦女就業計畫」詳細內容,請上台灣就業通 https://www.taiwanjobs.gov.tw/ ,或洽詢北分署官網 https://tkyhkm.w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