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檢技術士技能檢定流程圖

- 辦理流程
- 詢問報名意願:約報名前一週,由班導師詢問各班報名意願,確認報名人數。
- 發放報名書表及簡章:依確認報名人數發放報名書表,簡章依各班人數發放3~5份,若未超過10人即無法開考。
- 審核報名資料:審核一般身分者報檢資格、特定對象減免資格。
- 發給匯款帳號表、學員繳費明細表:全班報檢資格審核確認後發放。
- 繳交報名費:各班至臺灣銀行匯款後,繳回該班級「匯款證明」正本。
- 相關資料函送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申請辦理本梯次檢定:由本分署辦理。
- 發放准考證:全班准考證提供給班導師,由班導師保管,於測試前或當日發放。
- 學、術科測試
- 繳交證照費
- 領取技術士證照
- 成績查詢:線上成績查詢可至:技能檢定中心全球資訊網->技能檢定->檢定資訊查詢與下載->「技能檢定術科辦理單位及成績查詢、補發成績單及證照費繳費單列印」。
- 最新試題下載:可至「技能檢定中心全球資訊網->技能檢定->檢定試題與參考資料>測試參考資料」下載最新學、術科試題。自107年開始,學科加考「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環境保護、節能減碳」,於該網頁最下方可下載。
- 一般報檢人資格及繳交資料
- 丙級:滿15歲或國中畢業(如為特殊職類,請依其報名表所列各別規範提供符合報檢資格之資料),繳交已填妥之報名正、副表並黏妥1吋照片2張、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2份。
- 乙級:繳交已填妥之報名正、副表並黏妥1吋照片2張、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2份,學歷、相關工作經歷、相關證照之影本,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由本分署協助認定。
- 特定對象報檢人資格及繳交資料。
丙、乙級之特定對象報檢人除繳交前述資料及特定對象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補助申請書(須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另依所申請身分別繳交各項證明資料(可先於報名日起前1個月內申請):
★補助相關規定及所需文件請參考當年度簡章
▲獨力負擔家計者
▲中高齡失業者/高齡失業者
▲身心障礙者
▲原住民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更生受保護人
▲長期失業者
▲二度就業婦女
▲家庭暴力被害人
▲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職業災害失能勞工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者:目前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