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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訓公告】113年度(泰山)職前訓練「水電 第1期」錄訓名單暨新生報到通知單
發布單位

泰山訓練場

發布日期

113-05-13

更新日期

113-05-13

檢核日期

113-07-15

點閱人氣

569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報到通知單

 

       類:113年度(泰山)水電班 1

報到時間:1130520日(一)上午9時(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者,視同棄權)。

受訓期間:1130520~1131105日(上課時數920小時)。  

報到地點:本分署泰山職業訓練場 電話:02-89956399#2536 蔡先生

            (新北市泰山區貴子里致遠新村55-1 行政大樓11104教室)

為因應近期「新型冠狀病毒(武漢肺炎)」與「流行性感冒」之防疫安全,報到當日請錄取生佩戴口罩(應評估個人健康狀況自主配戴口罩)進入場區。

 

若您欲放棄本班受訓資格,請來電(028995-6399#2536 蔡先生告知,謝謝。

年滿15歲以上失業或待業者,目前加保職業工會、農會、漁會或屬裁減續保、職災續保身分者,惟確實無工作【如參訓期間仍加保職業工會(漁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分署得將參訓逾3個月之訓中加保情形提供予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報到應繳交文件(當日填寫):

  1. 報到通知單。
  2. 受訓學員個人基本資料卡。
  3. 職業訓練契約書(一式兩份)(受訓學員權利義務依本分署與學員簽訂之受訓期間職業訓練契約書規範辦理)。
  4. 失待業身分確認切結書(如非屬切結書所列之失待業身分者,請勿報到上課,日後經勞保勾稽查獲,一律撤銷參訓資格)。
  5. 自辦職前訓練學員使用人臉辨識技術同意書(受訓學員須同意受訓期間以臉部資料作為學員差勤管理打上、下課卡用)。
  6. 就業切結書(「就業相關資料」部份無須填寫,此表件供學員輔導室結訓後就業追蹤使用)。
  7. 2吋相片2張(1張黏貼於學員基本資料卡相片處,另1張背面書寫期別、班別及姓名,以製作學員識別證)。
  8. 為因應近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與「流行性感冒」之防疫安全,請報到學員於訓練期間,應評估個人健康狀況、活動場域及接觸對象,自主配戴口罩(自備)。如學員於訓練期間有肺炎或出現發燒(耳溫38或額溫37.5)、呼吸道症狀,若快篩陽性應依相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並儘速返家休息。提醒您:若為自主防疫期間,上課全程佩戴口罩(自備),維持社交距離。
  9. 來場期間,請務必配合政府及本場相關防疫措施。
  10. 若報到當日無法出席者,報到繳交之相關表件,應於報到日前先行送至場區。

 

注意事項:

一、具非自願性離職身份之學員,報到日務必攜帶由就業服務單位開立的職業訓練推介單(正本)、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與收據(正本)等表件方受理報到,且於受訓期間內不得於其他單位參加勞保。

二、長期失業者需至公立就業服服務機構,辦理取得求職登記證,如開訓日前未完成上述程序且經錄訓者,導致參訓時無法請領職訓生活津貼時,自行負責。

三、就業服務法所列之特定對象身分者,請備相關文件正本(應備文件請參閱本分署自辦職前招生簡章P.19或上本分署首頁/佈告欄/招生訊息/自辦職前訓練招生簡章)。

四、報到後隨即上課,訓練期間膳食自理。

五、住宿申請:

()按學員宿舍管理作業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住宿,住宿期間以受訓期間為限,其分配順序如下:

  1. 設籍於受訓地點(臺北市及新北市視同一區域)以外之縣市者得於報到當日申請住宿(惟需視當時宿舍之住宿情況,相關情形可先電詢職業訓練場)。
  2. 有事實足資證明具住宿特殊需求之學員得於報到當日提出申請(當日無法入住),後續經審核通過者。

()住宿學員需簽立住宿學員管理約定書,並請自備寢具及相關備品,並繳交住宿保證金1,000元(請保留收據,結訓時經檢查宿舍設備無損壞且完成清理,本分署將無息全額退還)。

 

六、交通資訊:

因應明志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明志科大)車輛進出規定,凡欲進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泰山職業訓練場之車輛,須依該校規定繳交停車費-機車提供換證免費進出,汽車30/小時(請自行評估到場交通方式)。汽車離場前請先至明志科大體育館1樓或創新大樓B1電梯間所設自動繳費機繳費,並於繳費後15分鐘緩衝時間內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