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更新日期:113-01-17
  •  檢核日期:113-02-21

 

一、目的:

為因應產業環境及勞動市場的變遷,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考量各分署自行辦訓容量有限,現況已無法滿足國民多元參訓需求,採取委辦方式,鼓勵民間參與,幫助失(待)業勞工習得一技之長,提升職場競爭力。

二、民間代訓廠商資格:

  1. 依法登記之公私立大專院校或高中職學校。
  2. 經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3. 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
  4. 依法核准之工(公)會,其章程之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其辦訓職類應與工(公)會本身之屬性有關,並依法向當地主管機關登記立案者。 
  5. 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
  6. 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人才培訓有關者。 

三、報名方式:臺灣就業通線上報名或洽各訓練單位報名。(詳參最新課程查詢)

四、錄訓方式:各訓練班次依公平、公開原則,採「甄選錄訓」方式。

五、聯絡窗口: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訓練推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