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目的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國內就業市場之持續影響,運用就業獎勵措施,鼓勵青年積極尋職並穩定就業。
二、適用對象:本國籍15-29歲青年,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 110年10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期間畢業(以教育主管機關或就讀學校開立之畢業證明文件所載日期認定)。
- 非屬上開畢業期間,但持教育部或就讀之國內學校認定為110學年度應屆畢業相關證明文件。
三、獎勵資格
- 青年於台灣就業通網站之本計畫專區登錄參加。
- 符合下列就業情形之一:
- 111年6月15日至9月30日間受僱就業,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自到職投保就業保險生效日起算)。
- 109年1月15日至111年6月14日間受僱就業,且於111年6月15日後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自111年6月15日起算)。
- 110學年度畢業青年於112年6月30日(含)前退役,而未能於111年9月30日前受僱就業,但於退役後90日內就業,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
- 依法參加就業保險。
- 以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受僱。
四、獎勵標準
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一次發給2萬元就業獎勵;如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日,加發1萬元,合計最高發給3萬元。
五、獎勵申請方式
- 青年受僱滿90日起90日內,且於台灣就業通網站之本計畫專區登錄參加,可以下列任一方式提出申請:
- 於台灣就業通網站的本計畫專區線上申請。
- 以自行送達或郵寄送達方式,向工作所在地之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申請。
- 分署審查通過後,依青年受僱期間發給就業獎勵,並直接匯入青年指定金融帳戶。
- 線上申請網址:https://special.taiwanjobs.gov.tw/internet/2022/youngTwn/page-07.html
注意事項:本計畫於111年6月15日開放系統報名,並於同年9月12日起開放系統申請資料功能。

六、聯絡資訊
- 勞動力發展署分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02)8995-6399分機1873、188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7:30,不含國定假日)。
青年就業獎勵計畫相關問題請寄至信箱:such624@wda.gov.tw(本信箱僅供詢問計畫相關問題,非申請使用) - 台灣就業通免付費電話0800-777-888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8:30,不含國定假日)。
七、可申請相同性質獎勵資訊
缺工就業獎勵計畫可與本計畫同時申請,詳情請連結本網站下方「相關連結」。
八、申請流程

*相關計畫內容與附件皆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網最新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