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資訊系統帳號之單位,應檢附下列文件向立案登記所在地轄區之分署申請帳號:
(一)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訓練單位:
1.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資訊管理系統申請帳號相關表件(依分署申請表件格式,如下列檔案)。
2.於本計畫第三點所定期間持有本署TTQS訓練機構版評核等級有效期限證書之影本。
3.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1)屬職業訓練機構者,應檢附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影本。
(2)屬工業團體、商業團體、農民團體、漁民團體、研究機構者,應檢附立案證書影本。
(3)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應檢附最新法人登記證書。
(4)大專校院校本部及分校得免檢附。
4.組織章程影本(職業訓練機構、大專校院校本部及分校得免附)。
(二)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訓練單位:
1.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資訊管理系統申請帳號相關表件(依分署申請表件格式,如下列檔案)。
2.於本計畫第三點所定期間持有本署TTQS訓練機構版或外訓版評核等級有限期限證書之影本。
3.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書影本。
二、已有資訊系統帳號之訓練單位,可沿用原帳號研提訓練計畫。但帳號權限須於新年度首次研提時開通(依分署申請表件格式),上半年度已有權限之單位,下半年度則無須再重新開通帳號權限;另上半年度未申請之單位仍須開通帳號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