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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4-06-03

僱用安定措施:

  • 薪資補貼:公告辦理補貼期間,減班休息30日以上,且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之勞工,以減班休息前3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最高45,800)與減班休息後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差額補貼50%。
  • 聯絡電話:(02)8995-6399 分機1411
  • 網址:https://gov.tw/sd2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 訓練津貼:勞工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期間,免費參加本分署自辦或委辦之職業訓練課程。參訓勞工得申請訓練津貼(薪資差額)補助。惟前項補助,合計不得超過前一年現職之事業單位投保期間最高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 聯絡電話:(02)8995-6399 分機1382、1391
  • 網址:https://gov.tw/v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