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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09-06-09
  •  檢核日期:113-02-27

Q1

申辦失業給付,須備妥何種文件?

符合失業給付條件之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申請失業認定及接受就業諮詢。

 

1.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離職證明書或定期契約證明文件。

3.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4.被保險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5.身心障礙者,應檢附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

6.有扶養眷屬者,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1) 受扶養眷屬之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2) 受扶養之子女為身心障礙者,應檢附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

 

 

Q2

何謂資遺通報?

就業服務法第33條第1項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10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Q3

在何種情況下需要辦理資遣通報?

雇主如因關廠、休業、解散、破產或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各款、第13條但書及第20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皆應依就業服務法第33條第1項規定辦理資遣通報。

Q4

就業中心有甚麼針對青年的就業服務?

求職服務、職涯服務、青年跨域就業津貼、職業訓練諮詢、校園徵才、求職準備、創業諮詢等,可就近至花蓮就業中心03-8323262洽詢。

Q5

甚麼是跨域就業津貼?應如何申請?

1.為降低失業民眾及青年跨域就業之困難,政府針對前述跨域就業者提供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搬遷補助金及租屋補助金。

2.如欲瞭解是否符合本津貼之請領資格及相關內容,可向花蓮就業中心洽詢並辦理求職登記。

Q6

何謂「缺工就業獎勵」?大致內容為何?

1.為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3k3班及機構照護服務工作)從事工作,紓緩特定行業缺工情形,並兼顧穩定失業勞工就業以及降低國內聘僱移工之目的,故規劃辦理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之津貼補助措施。

2.本措施規劃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者(非自願離職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評估者,不在此限),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經就業諮詢推介受僱於符合規定之雇主(即3k3班或機構照護服務業)連續達30日以上,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就業獎助津貼,第1個月至第6個月,每月核發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第7個月至第12個月,每月核發6,000元,第13個月至第18個月,每月核發7,000元,最長以18個月為限。

Q7

甚麼是『中高齡者職務再設計』?其補助對象為何?

1.為協助排除中高齡及高齡者勞工因老化過程所致身體與心智能力下降之工作障礙,透過職務再設計的概念,如改善工作環境、設備、機具或工作方法的重新設計與安排,能協助雇主建構人性化、友善及安全的職場環境,以增進中高齡或高齡者勞工之工作效能,獲得適性及穩定的工作,達到人力資源充分運用。

2.凡公、民營事業機構、政府機關、學校或團體,有意願提供中高齡(年滿45歲至65歲)及高齡者(年滿65歲以上)就業機會,進行招募僱用,或為協助在職中高齡及高齡者勞工,減緩工作障礙、提升工作效能,皆可申請。

Q8

微型創業鳯凰貸款申請資格為何?

凡年滿20至65歲婦女、年滿45至65歲中高齡民眾或20至65歲離島居民,3年內曾參與政府實體創業研習課程,並經創業諮詢輔導,所經營事員工數(不含負責人)未滿五人,且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得向勞動部申請本貸款:

1、所經營事業符合商業登記法第5條規定得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商業,並辦有稅籍登記未超過5年。

2、所經營事業依法設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未超過5年。

3、所經營私立幼稚園、托育機構或短期補習班,依法設立登記未超過5年。

 

 

Q9

我想參加職訓,請問有甚麼課程適合我?

民眾可上台灣就業通網站查詢職訓課程。如想進一步了解課程內容及是否適訓,可就近至花蓮就業中心進行職業訓練諮詢。

如需進一步了解,歡迎洽詢花蓮就業中心03-8323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