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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4-12-29
  •  檢核日期:115-06-18

申請方式:

申請單位於本分署公告受理期間內,配合本計畫建置之資訊系統提出年度訓練計畫,並於完成上傳程序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函送相關文件至本分署辦理。

補助申請期間:每一年度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15年度第2次公告受理申請期間:

自115年1月2日(星期五)起至同年9月30日(星期三)止

 

聯絡方式:

  • (02)8995-6399#1353、1381、1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