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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3-01-18
  •  檢核日期:113-04-12

協助事業單位辦理在職訓練

申請方式:

申請單位於本分署公告受理期間內,配合本計畫建置之資訊系統提出年度訓練計畫,並於完成上傳程序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函送相關文件至本分署辦理。

申請期間:

112年12月1日(五)起至113年10月16日(三)止(以郵戳為憑)。

 

聯絡方式:

  • 電話:(02)8995-6399#1352、1381、1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