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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4-07-22
  •  檢核日期:115-01-12

申請單位:

  • 本計畫補助之雇主,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指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者;但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

參訓對象:

  • 雇主指派所僱用符合下列情形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參加國內訓練單位公開招訓之訓練課程,得向分署申請補助:
    1. 工作滿25年以上年滿45歲。
    2. 工作滿15年以上年滿55歲。
    3. 工作滿10年以上年滿60歲。
    4. 年滿63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