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事業單位申請計畫前,應於本署所建置之計畫資訊系統登錄,一次提出年度訓練計畫,並完成上傳程序,並應於完成前項上傳程序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並在受理期間內,檢具相關文件,向本分署提出申請。
113年度第3次公告受理申請期間:
自113年4月1日起(星期一)至同年8月30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 配合政府產業政策,事業單位規劃辦理課程如符合「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台灣AI行動計畫」及「資安產業行動計畫」;派訓對象為29歲以下青年或中高齡者,得提高外部訓練補助訓練費用比率至70%,並優先核定。
聯絡方式:8995-6399#1352、1381、1391